考办通知

  • 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

    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附件: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.zip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08日

    2023-10-18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2023年10月份广东自学考试可于10月18日起打印准考证

    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,各位考生可于10月18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(网址:https://www.eeagd.edu.cn/zkselfec/)打印准考证,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。

    2023-10-18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

   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各主考学校: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年)>和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1〕2号,以下简称《清单》《规范》)要求,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,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、代码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。为使本次专

    2023-10-11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关于广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

   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相关主考学校: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《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》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年)》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》有关规定,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17个专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专业及主考学校

    2023-10-11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广工]关于2023年上半年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发放的通知

    各相关考生:2023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证书(名单详见附件)将于2023年7月15日(周六)进行发放,时间10:00-16:00。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号楼207室。领取说明:1.考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仅此一份,如果丢失将无法补办,故学士学位证书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,不允许代领或邮寄等。2.往年未领取的考生也可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来领取。咨询电话:020-376

    2023-07-24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广外]关于2023下半年申请学位的考生入群通知

    凡2023下半年申请学位复审通过并已完成网络缴费的考生,请在7月5日前加入我办建立的QQ群,此群用于学位过程管理,如不按时加入,则无法接收我办的相关通知和提醒,一切后果自负;加入群后,必须按要求实名,并随时关注此群中我办发布的群信息和个人私信,切勿错过!(加群时需要备注“专业+姓名”,否则无法通过审核。入群后必须修改群名片“专业+姓名”,否则会被移出QQ群。切记!)特别说明:因本次申请学位人数较多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暨大]2023年会计学系自考会计学专业《毕业论文》考核及培训安排

    一、报名条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,且已修课课程全部考试合格。二、报名日期报名日期: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0日接受考生网上报名。三、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:1、论文考核费270元;培训费(非面授,会计学系专职教师通过邮件进行论文指导)1000元。2、扫码缴费,请选“论文考核费+培训费”或者“论文考核费”,缴费成功后截图四、报名方式: (1) 确认已经保存“缴费成功截图”(2) 缴费后请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南医大]2023年6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考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

    各位考生:现将我校2023年6月授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考生学士学位名单在网上公布,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异议期(2023年6月26日-2023年6月28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(通信地址: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,邮编:510515,电话:020 6164 7465)。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、异议内容,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,以及提出异议者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

    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附件: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(2023年10月修订).zip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08日

    2023-10-18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2023年10月份广东自学考试可于10月18日起打印准考证

    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,各位考生可于10月18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(网址:https://www.eeagd.edu.cn/zkselfec/)打印准考证,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。

    2023-10-18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

   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各主考学校: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年)>和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1〕2号,以下简称《清单》《规范》)要求,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,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、代码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。为使本次专

    2023-10-11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关于广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

   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相关主考学校: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《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》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(2021年)》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》有关规定,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17个专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专业及主考学校

    2023-10-11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广工]关于2023年上半年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发放的通知

    各相关考生:2023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证书(名单详见附件)将于2023年7月15日(周六)进行发放,时间10:00-16:00。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号楼207室。领取说明:1.考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仅此一份,如果丢失将无法补办,故学士学位证书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,不允许代领或邮寄等。2.往年未领取的考生也可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来领取。咨询电话:020-376

    2023-07-24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广外]关于2023下半年申请学位的考生入群通知

    凡2023下半年申请学位复审通过并已完成网络缴费的考生,请在7月5日前加入我办建立的QQ群,此群用于学位过程管理,如不按时加入,则无法接收我办的相关通知和提醒,一切后果自负;加入群后,必须按要求实名,并随时关注此群中我办发布的群信息和个人私信,切勿错过!(加群时需要备注“专业+姓名”,否则无法通过审核。入群后必须修改群名片“专业+姓名”,否则会被移出QQ群。切记!)特别说明:因本次申请学位人数较多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暨大]2023年会计学系自考会计学专业《毕业论文》考核及培训安排

    一、报名条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,且已修课课程全部考试合格。二、报名日期报名日期: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0日接受考生网上报名。三、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:1、论文考核费270元;培训费(非面授,会计学系专职教师通过邮件进行论文指导)1000元。2、扫码缴费,请选“论文考核费+培训费”或者“论文考核费”,缴费成功后截图四、报名方式: (1) 确认已经保存“缴费成功截图”(2) 缴费后请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  • [南医大]2023年6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考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

    各位考生:现将我校2023年6月授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考生学士学位名单在网上公布,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异议期(2023年6月26日-2023年6月28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(通信地址: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,邮编:510515,电话:020 6164 7465)。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、异议内容,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,以及提出异议者

    2023-07-02 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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